一般经营项目是:从事文化活动交流策划(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);文艺创作;从事广告业务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用品、工艺美术品(不含象牙及其制品)、电子产品、工艺礼品(不含象牙及其制品)的销售及国内贸易;装潢设计;展览展示;美术设计、电脑动画设计;翻译服务;产品外型包装设计;工艺礼品设计;美术设计;企业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包装设计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;涉及行政许可的,须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许可经营项目是:文艺表演,广告灯箱,标识标牌的生产安装,城市亮化工程、灯光工程、灯箱改造工程的施工。【查看详情】